山东赫达(00281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0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子公司 进行委托理财需上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