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0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 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含联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 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 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