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0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方法和 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内部审议和信 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及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