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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0028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09)
SD HEADSD HEAD(SZ:002810)2025-09-25 13:17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 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 与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