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0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