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二五年九月 | |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 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 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股东会指定的工 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