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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SharetronicSharetronic(SZ:300857)2025-09-25 13:1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二五年九月 | |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工作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 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 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