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存续公 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大智慧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拟通过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 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吸收合并后,大智慧的股票将予以注销,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吸 收合并后的湘财股份为存续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