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 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 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拟通过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 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