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3013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 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加强日常监管 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职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四)公司内审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和规范运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可以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 1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如 有,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如有,或监事)。 第七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 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