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0012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 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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