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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记(00637)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LEE KEELEE KEE(HK:00637)2025-09-26 08:37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37)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 2025 年 9 月 26 日批核) 成立 1. 利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已於 2006 年 9 月 15 日議決 成立提名委員會。 目的 2.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目的是就董事之委任及董事會繼任的管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成員 秘書 7. 本公司之秘書將出任提名委員會之秘書。 法定人數 8. 處理事務所需的法定人數為兩位,最少其中一位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一個由法定 人數出席之正式召開的提名委員會會議足可行使提名委員會獲賦予或可行使之全部或 任何授權、權力及酌情權。 股東週年大會 14.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或如果他未能出席則他的代表(應為提名委員會成員))應出席 股東週年大會以備回應任何股東就提名委員會之事務提問。 會議 9. 提名委員會應最少每年開會一次。董事會或提名委員會會員可於認為需要時要求開 會。 20250926 1 3. 提名委員會的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而其成員之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4. 提名委員會的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5. 只有提名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