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版传媒(605577) - 龙版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 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黑 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股东会决策"三重一大" 事项的前置程序。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