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丹奴国际(00709) - 致新登记股东之函件 - 选择收取公司通讯之方式
佐丹奴國際有限公司 倘 閣下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電子版本,並在所附之回條內列明 閣下之電郵地址,本公司將在每項公 司通訊寄發予本公司股東當日,發出電郵予以通知 閣下有關公司通訊已登載於本公司網站。惟若 閣 下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本公司將透過郵遞方式,向該等股東寄發公司通訊已登載於本公司網站之通知。 即使 閣下已作出選擇, 閣下有權隨時於合理時間發出書面通知或以電郵方式(709-ecom@vistra.com)通知香港 股 份 登 記 分 處,更 改 收 取 公 司 通 訊 之 收 取 方 式。若 閣 下 已 選 擇 收 取 電 子 版 本(或 被 視 為 已 同 意 選 擇 收 取電子版本),及因任何理由在收取或瀏覽公司通訊上遇到困難,本公司將於收到要求後,迅即免費寄 發一份印刷本予 閣下。 本公司或香港股份登記分處將應要求提供公司通訊之印刷本及公司通訊以可供查閱之格式登載於本 公司之網站 https://corp.giordano.com.hk/zh-hant/ 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之網站 www.hkexnews.hk 內。 敬啟者: 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方式 在 所 有 適 用 法 例、規 則 及 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