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600620)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风险控制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公司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1 第八条 风险控制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 1 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 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风险控制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