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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600076) - 康欣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66 号阿里中心 T2 号楼 8-9 层 电话:027-51817778 传真:027-5181777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致: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受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指派邓琼华律师、沈震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康欣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