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保证股东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本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2.1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