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川金诺(30050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KMCJNCKMCJNC(SZ:300505)2025-09-26 10:4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 道办事处七彩云南第壹城1#办公楼(双子星·天枢)55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