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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AURORAAURORA(SH:600666)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如因委员的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本工作细则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