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9月)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工作条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的适用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总经理工作条例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行业领域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 (4)诚信勤勉,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