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