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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9月)
AURORAAURORA(SH:600666)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完善公司内控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提案主要是指公司日常经营中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其执行有待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才能执行的重大事项。凡须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须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三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 第二章 提案主体及流程 第四条 公司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提案应先交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五条 下列主体,可以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公司所有拟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提案应由提案人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编制交董事会办公室, 如提案人为法人的,提案人应同时提供该法人就该事项的有效决议。提案应同时提交书面版本和电 子版本。提案部门对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当书面版本与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 正式书面版本为准。 第六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