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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3005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XinxundaXinxunda(SZ:300518)2025-09-26 10:4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第一条 为强化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