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6883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一条 为促进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 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 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作为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商议、决定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总经理办公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 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