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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NiutechNiutech(SH:688309)2025-09-26 11:02

第二章 组成人员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 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