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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6883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NiutechNiutech(SH:688309)2025-09-26 11:0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 作。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