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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68834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或者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业务 开展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均采用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昱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昱能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