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603586) -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文件编码:111MA-ZD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D 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文件编码:111MA-ZD (13) 页 码:第 1 页,共 9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