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30089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翔 丰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 号)核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271,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