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诗绿色管理(00106) - 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局對李煥彬先生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及支持表示衷心謝意。 未能遵守上市規則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的公告, 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未能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 市規則」)。於李煥彬先生辭任後,董事局由一名執行董事組成,仍未能遵守上市 規則第3.10 (1)、3.10 (2)、3.10A、3.21、3.25、3.27A及13.92 (2)條的規定。 朗 詩 綠 色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6) 非執行董事辭任 及 未能遵守上市規則 朗詩綠色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謹此宣佈,由於李 煥彬先生有意將更多時間用於其他個人事務,故彼已辭任非執行董事職務,自二 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