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 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 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 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