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603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 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隐瞒关联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