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正川股份(603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联络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 联自然人);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