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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制订;组织、实施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 核,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