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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制定)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举董事总人数 相等的投票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 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以及同时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 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