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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