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60397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制度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