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