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2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议事 方式,规范议事程序,保障本行董事会依法合规、独立规范行使职权,确保董事 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本行章程、本议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三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董事会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本行董事会依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全年会议计 划,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按会议性质分为决策性会议和非决策性会议。 (一)董事会决策性会议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