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