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0000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收集和管理规范,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重大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参股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件或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主体,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 以下主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