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0000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市皇庭国 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