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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办法所 称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持 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低于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 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总经理、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各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