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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Runjian Runjian (SZ:002929)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除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