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0029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有 诚信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建立防止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润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