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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Runjian Runjian (SZ:002929)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 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必须由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的工作 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