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相关决议,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