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依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