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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300621) - 总裁工作细则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规范总裁的行为,确保总裁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和《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其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2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 应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