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 ...